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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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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9日,公司拟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新冠疫情等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另外,公司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适度放缓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次(功能性)装修EPC项目延期主要是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甲方资金紧张导致项目暂停,该工程项目进度受到严重影响,后续该工程项目的开展进度将根据甲方资金的筹备情况而定。

  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反复停开工,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同时受国内新冠疫情等其他因素影响,公司潜在客户互联网企业纷纷裁员过冬,导致需求放缓,公司适度放缓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在上述多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出于谨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延期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说明

  与项目立项时相比,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的国家政策、行业技术及其他相关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1)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可行性方面,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 号);公司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人才储备;公司拥有辐射全国各地的营销网络,有助于该募投项目产能的市场消化。

  装配式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未来建筑产业生产方式;同时,项目实施可以为公司成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奠定的基础。

  (2)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次(功能性)装修EPC项目

  可行性方面,公司拥有实施项目的健全资质、专业人才和技术储备;公司项目经验丰富。承接的装饰工程遍布全国各地,项目类型覆盖范围广泛。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次(功能性)装修EPC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竞争力;项目实施亦匹配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3)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

  IDC项目1号楼主体的施工验收完成,已签署《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一号楼机房服务器托管/带宽租用框架续约协议》《佛山五沙(宽原)数据中心合作协议》等协议,上述协议包含3052个4.4KW机架。

  可行性方面,公司拥有智能化工程施工经验,建设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望京通信楼和北京基地的机房改造工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智慧龙华定制机房空调建设工程等项目;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并组建了数据中心建设运维团队;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如国家工信部许可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

  项目的建设顺应“新基建”产业发展的需要,可以丰富公司业务板块,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盈利能力;并发挥协同效应,减少对单一业务的依赖,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从长远来看,通过更细致、更科学的准备工作,更有利于公司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907.39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5.92%,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装建设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23,559,359.1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6,440,640.8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目前余额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2021年可转债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291.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8,846.02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和用于现金管理22,7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裁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裁、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裁。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公司2021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2021年可转债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291.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8,846.02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和用于现金管理22,770.00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目前,“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及照明灯塔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红土创新广场精装修工程I标段”、“东盟艺术学院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I标段”、“龙岗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修缮改造工程”、“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精装修工程”七个工程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东盟艺术学院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I标段

  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方面因国家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所以甲方代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另一方面因部分供应商的工程量需要等待公司和甲方最终审计结算才能确定,导致公司对供应商的支付义务和支付时间暂不确定,待支付金额确定后由自有资金支付。

  (2)龙岗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修缮改造工程

  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方面该工程项目款项由深圳市龙岗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故开设了公司与建设方的共管银行账户以支付材料费用等;另一方面,依据相关施工人员工资保护政策,设立了施工人员工资专用户支付工资,后续项目尾款等需要支付则从共管账户或施工人员工资专用户支付。

  (3)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精装修工程

  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方面因亚青会受新冠疫情影响取消而导致总投资缩减,进而导致公司承接的标段工程量缩减,投资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因国家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所以甲方代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后续项目尾款等需要支付则由自有资金支付。

  (4)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及照明灯塔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红土创新广场精装修工程I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已向总包方移交,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部分支出有所减少,后续项目尾款或质保金等需要支付则由自有资金支付。

  2、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6,907.3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同意对其进行变更,并将募投项目专户资金6,907.3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大华已连续2年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216,939.17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8,088.16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10,845.8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已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大华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及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1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

  3、转股期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2”自2021年10月22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7年4月15日止,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装转2”自2021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33元/股。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3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7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122,500股与6,828,4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2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28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与《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4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6.3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21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情况

  1、修正条款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5.14元/股)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6.29元/股),则“中装转2”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具体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3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中装转2”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职工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文英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文英女士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张文英女士仍在公司担任档案管理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文英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文英女士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二、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提名钟莉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钟莉婷女士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以上关于变更非职工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附件

  附件:钟莉婷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钟莉婷女士简历

  钟莉婷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深圳市中缅翡翠交易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9月入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金主管,现任资金经理。

  钟莉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庄重先生和庄展诺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慎考虑,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前期对关联关系的认定存在疏漏,公司与中山北大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北大荒”)的关联交易存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与中山北大荒签署了北大荒·中庄翠庭营销中心/样板房/交楼标准/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的室内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项目”)与中山市中庄翠庭1#-4#楼室内批量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毕。

  ■

  2017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庄展鑫受邀担任中山北大荒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山北大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山北大荒签订设计项目与施工项目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山北大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568218793

  法定代表人:李伟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300.000000万

  住所:中山市西区隆平路10号中庄翠庭26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业用房出租;承接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2017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庄展鑫受邀担任中山北大荒的董事,至此,中山北大荒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公司与中山北大荒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中山北大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

  本着合理报价的原则,在充分、完整、准确理解项目内容,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与预算造价的基础上,确定了上述交易的合同金额。截止2020年末,设计项目与施工项目均已完成并确认收入。其中,设计项目于2020年确认收入;施工项目分别于2018年、2019年确认收入。

  ■

  注:“含税收入占净资产比例”指“含税收入占成交发生前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与中山北大荒的交易金额较小,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同时,公司与中山北大荒交易项目的定价公允,该项目毛利率与当期本公司同类型业务的毛利率差异较小,不存在不公允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中山北大荒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没有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对上述情况十分重视。公司将进一步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及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对以往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亦敦促公司高度重视审议程序,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安排,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鉴于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上述补充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2月26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中装转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会期半天。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债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装转2”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债权持有人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中装转2”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会议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装转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于本次会议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

  

  附件二: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

  备注:

  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附件三: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并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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