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票务代理;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⑦股东: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6.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①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③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④法定代表人: 张勇

  ⑤注册资本: 500万元

  ⑥主营业务: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⑦股东:无。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7.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①名称: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②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

  ③注册地: 上海市闵行区

  ④法定代表人: 顾皑

  ⑤注册资本: 10,468万元

  ⑥主营业务: 发电设备行业环保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电产品设计、制造与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测;发电设备性能检测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办经营活动)

  ⑦股东: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8. 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①名称: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②住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66号

  ③注册地: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66号

  ④法定代表人: 金斌

  ⑤注册资本: 31040万元人民币

  ⑥主营业务:重型电传动车辆、防爆蓄电池工矿电机车、架线式工矿电机车、特种装备车辆、城市管廊装备、护坡装备、立体车库、建筑工程装备、环保工程装备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安装调试、租赁及相关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销售及为矿山工程承包服务;上述本企业产品及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0979%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546%,其他持股45.7561%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9.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①名称: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③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④法定代表人:张勇

  ⑤注册资本: 23339.413964万元人民币

  ⑥主营业务:水电、火电、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各种电力设备及其配件的组织生产、供应、销售;接受委托承包电力建设成套设备项目;电力成套设备的监理、监造;其它有关工程成套设备的供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国际招标采购业务、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及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运输管理;电力成套设备的展销;技术开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办公用品、办公机械及耗材、办公家具、家用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室内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杂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纺织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玩具、汽车配件;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⑦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0. 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②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2层

  ③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2层

  ④法定代表人: 张廷锋

  ⑤注册资本: 人民币250000.0000万元整

  ⑥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

  ⑦股东: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持股25%,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⑧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受蒙东能源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品除外)、水库开发、投资;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租赁、专用线铁路运营、装卸;房屋租赁;煤炭经纪服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环保检侧;招投标代理;报纸广告业务;培训;水产品养殖;工业供水;煤矿工程建设咨询;餐饮、住宿;电力企业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自办电视栏目、报纸发行(按各项许可有效期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份,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发电厂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发电厂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电厂街)

  注册地: 通辽市

  负责人:赵树材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品除外)、水库开发、投资;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租赁、专用线铁路运营、装卸;房屋租赁,煤炭经纪服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环保检侧,招投标代理;报纸广告业务;水产品养殖;工业供水,煤矿工程建设咨询;餐饮、住宿;电力企业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自办电视栏目(按各项许可有效期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全资: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 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分公司

  名称: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分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公司院内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刘志强(负责人)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配件、耗材、办公用品销售、通讯器材销售及服务;智能楼宇、网络工程;电子电器及维修;通讯业务;网络技术及互联网服务;宽带接入服务(安装、调试、运维)。

  股东: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93.0551%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名称: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注册地: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法定代表人: 于海里

  注册资本: 2012842400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84.4%股权、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5.86%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 通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通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通辽发电总厂4号楼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通辽发电总厂4号楼

  法定代表人:关海平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

  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工业供水分公司

  名称: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工业供水分公司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开发区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工业供水、水产品养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7.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一路中段

  注册地: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吴悦军

  注册资本:28488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受霍煤集团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市南区文化宫东侧

  注册地: 霍林郭勒市

  法定代表人: 段继来

  注册资本: 118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用碳素系列产品

  股东: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77.85%,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6.72%,内蒙古源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4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市南区文化宫东侧

  注册地: 霍林郭勒市

  法定代表人: 段继来

  注册资本: 118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用碳素系列产品

  股东: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77.85%,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6.72%,内蒙古源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4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履约能力: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采购商品定价原则:

  (1)采购工业用水定价原则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内发改价规范字〔2018〕736号)规定: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决定的规定。工业用水定价以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

  (2)采购总包配送工程物资定价原则

  利用中电物资服务平台,采取委托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属化零为整的采购管理模式,通过发挥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优势,起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成本,以“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有偿服务”为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交易方为采购上述物资提供了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采购合同中,在中标价(含税)基础之上,按照中标价(含税)的3%-7%比率向其支付招标、配送服务费,服务费与中标价(含税)之和即为供货合同金额。

  (3)采购其他商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销售商品定价原则:

  煤炭销售:执行年度煤炭销售定价原则。

  3.提供、接受劳务定价原则: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4.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增补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各类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事前审查,此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认为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事前审查,此次增补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认为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职业经验,获得了各级政府机关部门的肯定和市场的认可,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全国排名第五。经审计委员会提议,现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聘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之日起,聘期三年;拟审计范围包括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含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5.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0人,注册会计师19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三)业务信息

  1.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5.01亿元

  2.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1.78亿元

  3.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9.01亿元

  4. 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601家

  5. 审计客户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

  6.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21亿元

  7.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四)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2019 年-2021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

  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足额计提职业风险金,并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已计提职业风险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刚,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鹏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预计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与去年审计费用金额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职业经验,获得了各级政府机关部门的肯定和市场的认可,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全国排名第五。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并履行程序。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拟向董事会议提交《关于聘任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资料查阅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我们认为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议提交《关于聘任2022-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资料查阅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我们认为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聘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之日起,聘期三年。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计委员会记录》;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内蒙古电投霍白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平、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1座

  ⑤法定代表人:徐立红

  ⑥注册资本:75亿元

  ⑦主营业务: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77亿元,营业收入18.20亿元,净利润10.91亿元。

  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0.857%股份。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概述

  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

  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4.贷款期限

  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7.风险控制

  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青山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模式。项目分为2个光伏场区电站,年均上网电量约2369.01万kWh,可利用小时数约为1229.63h。项目地属于我国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且消纳能力强,能够保证良好的可持续性收益,且具备偿债能力。

  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0MW风电项目地处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由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公司开发建设,年均发电量1248246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在2495小时,风资源较好,消纳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投资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偿债风险可控。

  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阿右旗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地处阿拉善右旗,年均利用小时数在3060小时左右,风资源较好,消纳能力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和广阔的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偿债风险可控。

  (二)关联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委托贷款概述: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2.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八。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合理的利率、手续费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2022 年初至2022年11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约19.28亿元,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0亿元,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35.8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经核查,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单位,公司持有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借款用于资金缺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子公司间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委托人配售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委托人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0.66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借款人的资金缺口。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3.6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经核查,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包头电投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单位,公司持有阿拉善右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借款用于资金缺口,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9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受托管理国家电投

  内蒙古公司等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托管理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等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了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2020年,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方与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鉴于原《托管协议》三年期将满,各委托方拟继续实施委托管理,2023-2025年各相关方拟继续签订《托管协议》。目前本协议尚未签订。2021年度履行托管协议托管费发生额为18,480.4701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履行托管协议托管费预计发生额为21,359.03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崔洪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① 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②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2号

  ③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④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2号

  ⑤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⑥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⑦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N370R4T

  ⑨ 主营业务: 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产养殖;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港口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合成纤维制造;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通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

  ⑩ 股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关联关系:电投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③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⑤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⑥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⑦ 注册资本: 330000万元

  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701347218W

  ⑨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产养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资源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程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⑩ 股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关联关系:电投能源的控股股东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① 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煤电公司二号矿办公区内

  ③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④ 注册地: 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煤电公司二号矿办公区内

  ⑤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旗白音华煤电公司二号矿办公区内

  ⑥ 法定代表人: 王铁军

  ⑦ 注册资本: 386180万元

  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6756662979Q

  ⑨ 主营业务: 矿产品生产和销售、煤化工、煤提质、粉煤灰综合利用和成品销售。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销售(仅限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经营)、筹建发电站及供热前期工程(仅限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供热、炉渣及脱硫石膏销售、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设备维护及技术改造、机械设备租赁、废旧物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风电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仅限分公司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仅限分公司经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仅限分公司经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仅限分公司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仅限分公司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仅限分公司经营);金属材料制造(仅限分公司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仅限分公司经营)。

  ⑩ 股东: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关联关系:电投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 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尓高勒镇哈拉图街

  ③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 注册地: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尓高勒镇哈拉图街

  ⑤ 主要办公地点: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⑥ 法定代表人:徐长友

  ⑦ 注册资本:558616万元

  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26053925760W

  ⑨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铁路项目、港口项目的投资管理、铁路运输、煤炭购销

  ⑩ 股东: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持股71.7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3.90%,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7%,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8%,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44%。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12关联关系:电投能源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

  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和其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蒙东能源公司持有的电投能源公司的股权除外),委托给电投能源管理,并与电投能源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期间各方主要权利和义务,向电投能源支付托管费。

  四、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委托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煤电公司”)、内蒙古中电物流路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物流路港公司”)。

  受托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公司”)。

  (二)托管标的:委托方的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和其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蒙东能源公司持有的电投能源公司的股权除外)。

  (三)托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托管费用:

  1.按照电投能源公司本部预计当年发生费用剔除电投能源公司本身发生并应由其承担的项目费用(例如:劳务费、财产保险费、审计咨询费、董事会费、会员费、折旧费等费用)后,减去电投能源公司所占内蒙古公司上年度管理口径资产权重对应承担的费用确定应收托管费总额。

  2.由内蒙古公司(母公司)、蒙东能源公司(扣除电投能源)、白音华煤电公司、中电物流路港公司分别依据年度经审计资产所占权重承担托管费用。

  (五)托管费的结算:托管费用按年结算,支付方式为年度结束后的15日内支付预计总费用的80%,其余部分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补齐。

  经测算,2022年度受托方向委托各方预计共计收取托管费人民币21,359.03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受托方向委托各方预计收取托管费暂按此额度预计,托管期内每年度实际托管费金额按确定的托管费取费原则(各方年度经审计数据)确定。

  (六)托管期间各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的权利义务:享有被托管标的之所有权及最终处置权;承担对被托管标的之经营风险、享有托管期间被托管标的之收益权;尽到最大的配合义务支持、配合受托方依照本协议对被托管标的行使管理权和经营权;享有对被托管标的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了解被托管标的之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托管费。

  2.受托方的权利义务:有权依本协议约定权限,对被托管标的切实行使管理权;有权依本协议约定收取托管费;不得利用托管地位损害委托方利益;不承担对被托管标的之投资风险,不享有托管期间被托管标的之收益权;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对被托管标的技术状态进行重大变更,不得对被托管标的设置他项权利;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对被托管标的转委托和处置;未经委托方和被托管标的投资者同意,受托方不得改组、改制被托管标的,不得转让被托管标的及转移被托管标的及其经营业务,不得以被托管标的名义或者以被托管标的对外担保。托管期间,若委托方之一与其他委托方合并,则被吸收合并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由存续方承继。除吸收合并情形外,委托方股权变动涉及本协议履行的,应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者解除协议。以上情形,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托管费收费原则据实确定各委托方应支付的托管费用。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各方依《公司法》及各方内部决策程序分别获得各自权力机构的合法批准之日起生效。目前本协议尚未签订。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托管交易均有明确的取费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此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

  (二)托管协议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和托管费的计取和支付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2022年11月30日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继续受托管理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等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2020年,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方与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原《托管协议》三年期将满,各委托方拟继续实施委托管理,2023-2025年各相关方拟继续签订《托管协议》。经核查,《托管协议》有明确的托管范围、托管费用计取原则、费用支付方式、各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继续受托管理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等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2020年,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方与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原《托管协议》三年期将满,各委托方拟继续实施委托管理,2023-2025年各相关方拟继续签订《托管协议》。经核查,《托管协议》有明确的托管范围、托管费用计取原则、费用支付方式、各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9:15—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周五)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1.00,2.00,3.00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33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周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