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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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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2-15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缪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缪文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和财务总监马学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50GW大尺寸单晶硅拉晶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骆沙舟律师   纪宇轩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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