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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在南昌江铃汽车大厦20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袁明学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A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商谈具体合同,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批准公司2023年度B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签订具体合同。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涉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袁明学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余卓平先生就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是合理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额度超过20%的,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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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涵盖了公司与之2023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的所有关联法人,其中分为A类——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4.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和B类——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4,200万元至4.2亿元人民币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A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商谈具体合同,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福特”)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福特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江铃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江铃投资回避表决。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B类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并授权执委会与各关联法人签订具体合同。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袁明学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
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涉及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董事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袁明学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金额:
(1)A类,即公司与其2023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4.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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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类,即公司与其2023年度合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在4,200万元至4.2亿元人民币之间的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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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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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披露日期及索引:
公告编号2021-068,于2021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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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2021年度基本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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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上述所有关联法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结合以上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关联人完全有能力履行与公司的交易。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市场上有同样产品价格的,按市场价执行;专用件及服务无法或难以取得相应市场数据的,其价格通过对方报价、成本核算、双方谈判来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需要,与相应关联人平等协商后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多为本公司产品所需之专用件。
本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和余卓平先生就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了解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是合理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额度超过 20%的,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