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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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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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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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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10,22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0,640.9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93,45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267.4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5,118.11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312.2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057.66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57,536.08万元的18.66%。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证上〔2022〕13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保荐人对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但属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完备;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河北交投怡亚通、成都蓉欧怡亚通的控股股东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1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同签署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1,0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简化在以上项目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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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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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方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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