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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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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5.70亿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8.01%。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3日、7月30日及8月30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44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50号)及《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58号)。

  一、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的情况概述

  2022年12月12日,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长虹华意经营需要,为推动产业拓展,促进智能制造快速发展,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高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升投资水平,提高盈利能力,长虹华意拟以1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红星公司”)所持的2.15亿元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份额中未实际出资的2亿元出资份额,受让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登记后,长虹华意向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同比例出资,参与由长虹控股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及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有13.33%份额。

  本次长虹华意受让有限合伙人宜宾红星的出资份额后,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合计认缴出资7.70亿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1.34%

  本次合伙人变更前,产业投资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产业投资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除新增有限合伙人外,《合伙协议》的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不会对产业投资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尚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需经长虹华意股东大会审议。全体合伙人将在前述审议通过后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三、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长虹华意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04),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0.6%的股份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杨秀彪

  注册资本:69,599.598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高新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资产租赁,家用电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长虹华意2021年1-12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虹华意资产总额为11,732,478,136.91元,负债总额为7,113,526,147.8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18,951,989.0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34,563,352.25元。2021年度,长虹华意实现营业收入13,199,061,830.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433,491.94元。

  根据长虹华意2022年1-9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长虹华意资产总额为12,684,723,890.82元,负债总额为7,988,265,489.7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696,458,401.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76,197,172.90元。2022年1-9月,长虹华意实现营业收入9,913,459,539.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66,680.55元。

  四、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事项,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变、出资方式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产业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本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6,959万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7,9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期限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22-08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746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507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与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3万元。

  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刘艺先生担任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8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合同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8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修订后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90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 829,959万元,为购房客户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287,900万元。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2023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45%,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829,959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购房客户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287,9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外币担保金额按2022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上述预计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在2023年内,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监管要求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2、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3、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

  ■

  4、四川省绵阳市虹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6、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

  ■

  7、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

  8、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

  9、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绵阳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购房客户

  为本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锦成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商业楼盘的购房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审定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资源状态,为了支持下属各子公司良性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下属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和按揭贷款合作银行要求,开发商需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为止。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本次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开发的商业楼盘购房客户提供担保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利于商品房销售及相关子公司持续稳定的开展日常经营业务。

  公司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同意为部分子公司、购房客户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被担保主体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85,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56%;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86,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58%。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8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要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等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预计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预计与华鲲振宇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预计与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

  1、关于预计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746万元。

  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与华鲲振宇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华鲲振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507万元。

  关联董事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与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存智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3万元。

  关联董事潘晓勇先生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刘艺先生担任绵阳高新区虹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与上述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合同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管理需要,对上表中的部分关联交易类型作了相应调整。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核定总额为2,763,751万元,2022年1-10月实际发生额为1,650,792万元,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额为2,507,825万元,2022年预计全年发生额与核定额度主要差异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降低约148,842 万元,与华鲲振宇降低约11,3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中,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降低约19,77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降低约50,39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商业保理服务” 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降低约23,522万元。

  公司在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公司业务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基于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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