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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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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2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34,159,980.80元(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52,214,690.95元(未经审计)。

  二、公司2022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36,677,733股(总股本5,63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94,728,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6,677,733元。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将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5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3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预计将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5亿元的担保。上述预计额度均为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公司之间调剂。

  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系为了满足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所涉子公司已就该等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格力电器亦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注:“格力钛下属子分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格力钛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

  3.注册资本:110,333.5385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5.经营范围:对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728,246.35万元,负债总额为2,513,467.00万元,净资产为214,779.3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2,580.05万元,利润总额为-282,022.83万元,净利润为-215,460.4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430,232.03万元,负债总额为2,318,323.56万元,净资产为111,908.4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867.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1,892.64万元,净利润为-103,565.97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8.经查验,截至目前,格力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重庆道26号

  3.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大永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客车和各种专用车及其零配件;相关的辅助性业务(车身喷漆、车辆改装);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0,944.60万元,负债总额为256,679.05万元,净资产为34,265.5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8,299.17万元,利润总额为-38,274.19万元,净利润为-28,712.9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28,959.59万元,负债总额为304,326.24万元,净资产为24,633.3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634.23万元,利润总额为-13,725.05万元,净利润为-9,632.2万元。

  7.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格力钛的全资孙公司。

  8.经查验,截至目前,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珠海格力钛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16号2号厂房A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黄才笋

  5.经营范围:混合动力、纯电动车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其相关技术的开发;纯电动车驱动系统设备、混合动力车驱动系统设备、电机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1,193.56万元,负债总额为284,566.62万元,净资产为16,626.9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061.61万元,利润总额为-787.73万元,净利润为-561.5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69,124.28万元,负债总额为256,538.62万元,净资产为12,585.6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64.44万元,利润总额为-4,728.81万元,净利润为-4,041.27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格力钛的全资子公司。

  8.经查验,截至目前,珠海格力钛电器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格力钛及其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格力钛及其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议确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系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目前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待具体债务的担保合同签订时,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将协商反担保事宜,与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格力钛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格力钛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0,851.87万元(不包含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12月26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

  6、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9:15~15:00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1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提案一和提案二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通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如选择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格力电器股东大会报名系统:http://mobileapi.gree.com/RSFOS/#/

  ■

  4、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12月26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青青、叶洁云、李冰娜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519070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0651

  2.投票简称:格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24日制订并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2022年中期分红,具体如下:

  2022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34,159,980.80元(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52,214,690.95元(未经审计)。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36,677,733股(总股本5,63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94,728,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6,677,733元。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将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55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1日,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24日制订并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 年)》。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2022年中期分红,具体如下:

  2022年上半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34,159,980.80元(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52,214,690.95元(未经审计)。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36,677,733股(总股本5,63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94,728,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36,677,733元。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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