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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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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松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2%。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0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勇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2%。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涤纶短纤及上游原料等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四、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期货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权利金损失风险: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公司可选择不行权,造成权利金的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衍生品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衍生品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事项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委托贷款将用于国控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8NJHDJON(1-1)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杨旸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总资产4,000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国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0.37万元,净利润510.54万元,总资产36,164.57万元,负债20,654.03万元,净资产15,510.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国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滁州市琅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琊担保”)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滁州市琅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667901974T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欧阳修大道99号624室

  法定代表人:陈乐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玖佰壹拾柒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81.51%,滁州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18.49%。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琅琊担保实现营业收入544.81万元,净利润1,035.55万元,总资产36,279.55万元,负债4,528.52万元,净资产31,751.0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琅琊担保实现营业收入411.13万元,净利润130.08万元,总资产37,078.00万元,负债5,196.89万元,净资产31,881.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情况:琅琊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1,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年利率为4.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董事长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国控公司、琅琊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五、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委托贷款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分析

  借款人国控公司为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独资企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担保方琅琊担保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资产状况良好,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本次委托贷款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本次委托贷款存在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具体实施并控制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控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3)、琅琊担保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2%。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拟委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产生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委托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凰路支行向国控公司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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