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如下:

  一、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平台和微信服务号等)自然人客户需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本公司将持续开展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三、本公司将持续开展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四、持一代身份证等无效证件开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客户在本公司留存的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未更新的,本公司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客户办理基金认申购、转换、定投等业务。还请客户及时提供或者更新补足有关资料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进行相关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