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2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并法院已裁定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其辰”)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天津其辰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并法院已裁定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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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说明
1、因合同纠纷,天津其辰持有本公司14,420,878股股票于2022年11月29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司法冻结。
2、目前,苏州中院已作出裁定,解除对天津其辰持有的14,420,878股股票的冻结。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天津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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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冻结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股份解除冻结事项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
3、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2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下属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并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5.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2.09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东莞协鑫鸿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协鑫”)、佛冈协鑫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冈协鑫”)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0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协鑫”)、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协鑫”)、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协鑫”)使用。
前述调剂额度用于在湖州协鑫、兰溪协鑫、如东协鑫后续申请银行授信、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资产证券化、债券等融资项目)等需求下,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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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上述调整,主要为配合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用于为协鑫能科1-X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碳转型)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及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履行回购和回售义务。
本次被调整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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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