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2年12月10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根据《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解锁,锁定期为12个月,具体如下:
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
鉴于上述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2年12月10日届满,解锁比例为通过非交易过户所获标的股票总数的100%,共计1,00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
三、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和交易限制
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业绩达成情况
根据《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即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则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持股总数的100%。
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数据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及2020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层面考核达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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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系数。
截至目前,除已退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其他持有人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解锁比例为100%。
五、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6、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