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拟计划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596,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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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中新创投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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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中新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新创投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在发行人上市后五年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满五年后,中新创投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中新创投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在满足中新创投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中新创投的经营状况拟定。
中新创投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是中新创投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新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三)在减持期间内,中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六)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