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和6月28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10号和026号公告)。12月8日,公司收到亚太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亚太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吕子玲女士、李青青女士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刘军杰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子玲女士为项目合伙人。
根据亚太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雨女士替换李青青女士为本项目签字会计师,其他人员不变。
二、新任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个人简介
张雨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亚太所执业,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年限6年,现为业务经理。从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次为其第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张雨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张雨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换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更换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亚太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