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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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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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涉及的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127,657,220.94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6,007,871股,对应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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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太安堂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上述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太安堂集团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