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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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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65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待成立,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

  董事郭孟榕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合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董事郭孟榕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本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郭孟榕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2-03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65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待成立,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产品及业务范围,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合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储能市场机遇,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且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22-03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扎实做好主营的情况下,正在加大对储能系统业务的投资,积极拓展储能业务的市场资源,并探索与行业内的战略合作方开展以市场资源高效配置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 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近日,公司拟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5,0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6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郭孟榕先生出资3,1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1%;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共同出资方郭孟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为郭孟榕先生,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郭孟榕

  郭孟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孟榕先生是公司的关联人。

  郭孟榕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2.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HL4Y70M

  2.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2.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5、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2.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日

  2.7、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孟榕

  2.8、关联关系说明: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孟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方。其他有限合伙人系拟成立的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1、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注册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新区大数据经济产业园1号办公楼第4层436-12室

  1.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4MAC394YH7T

  1.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1.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1.6、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7、执行事务合伙人:牟凌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300号A1

  2.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C5M5R84N

  2.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2.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5、注册资本:1,200 万元

  2.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6日

  2.7、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金瑶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1.3、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4、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

  (以上合资公司相关基本信息均应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各方依据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及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郭孟榕

  丙方: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戊方: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在出资期限内实缴出资。

  2、合资公司的治理

  2.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2.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其自身作为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2.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

  3、违约责任

  合资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合资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4、合同生效

  合资合同经各方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储能行业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认为储能行业存在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因此与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与能源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本次投资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产品及业务范围,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00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22-03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与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60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储能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5,0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合资公司(待成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向合资公司采购储能及配套产品;向合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提高市场响应和服务的及时性,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于有效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1.3、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4、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

  (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基本信息均应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6、关联关系: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对合资公司未来业绩抱有信心。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拥有控制权;合资公司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开展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影响

  现阶段储能市场发展迅猛,公司为把握市场机遇,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探索与行业内的战略合作方开展以市场资源高效配置为基础的发展模式,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未来储能业务实施主体,业务规模化发展所需的各类生产要素准备工作尚需时间完成,为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可能会与合资公司发生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有助于公司拓展在新能源储能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可以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方信用风险。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同日披露的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0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待成立)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合资公司成立初期可能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且将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储能市场机遇,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22-03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概述

  因储能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5,000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为促进该合资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业务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合资公司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1.3、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4、经营范围:新能源储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等。(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5、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

  (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基本信息均应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1.6、关联关系:合资公司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拟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并持股21%,基于谨慎性考虑,构成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借款对象: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待成立)

  担保/借款金额: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借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担保/借款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目前,合资公司尚未成立,相关担保及借款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合资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授权额度内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

  四、担保及借款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公司为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及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保障合资公司正常履约、业务顺利实施的需要,有利于合资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风险可控。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公司董事会也将积极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强对其开展业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评估,确保其具有偿债能力,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和意见

  1、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

  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为新设公司,初期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借款,有助于其解决前期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

  2、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 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对合资公司未来业绩抱有信心。本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控制权;合资公司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预计上述担保及借款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

  六、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资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合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81,330 万元(不含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3,983.7 万元,占 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13%。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借款的情形(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除外),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同日披露的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星辰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已发生关联交易人民币300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事项为促进该合资公司(待成立)业务发展,有助于其解决前期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有助于其把握储能市场发展机遇。该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资公司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其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和议案3的表决通过以议案1的通过为前提条件。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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