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雪松文投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通知,截至2022年12月8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被安信证券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且不排除安信证券后续可能继续强制卖出广州君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君凯”或“一致行动人”)通知,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被强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具体事项如下:
一、被动减持情况
1、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2、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因理财合同纠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鲁0212执4352号],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将广州君凯持有的公司股票4,895,480股,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以市场价卖出,并将变卖款、资金账户内款项及孽息一并扣划至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账户。卖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安信证券已于2022年12月8日强制卖出公司股份7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3、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4、本次被动减持后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松文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6,822,89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71%,占公司总股本的69.27%。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8日作出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因此,广州君凯的被动减持违反了上述规定。本次被动减持并非广州君凯主观故意,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公司将积极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2022年12月8日,安信证券已强制卖出广州君凯持有的公司股份7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不排除安信证券后续可能继续强制卖出广州君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持独立,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4、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鲁0212执4352号] ”。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