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8号,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公司收到《二轮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二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二轮问询函》回复进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函回复》”)及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二轮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