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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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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提名沈子强先生、车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外担保管理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规则》《重大信息内部保密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十项制度的修订。

  其中《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外担保管理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五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上述十项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鲍林强、唐雨红、乔小燕、金俊、张建锋、庄卓然已回避表决。具体关联关系如下:

  ■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3,089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323万元。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有效期为2年。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传媒网络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截至2022年10月底,合作银行为公司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18亿元,实际使用额度为4.96亿元,剩余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传媒网络业务发展计划及现金流情况,拟增加传媒网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其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审慎使用授信额度。

  同时,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发行主体需在发行前取得合作银行的授信,故拟新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80亿元,公司向每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最终择优选择银行用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新增额度有效期均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聘任刘志良先生为内审负责人,主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志良先生简历:

  刘志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公司律师,杭州市(首期)会计领军人才,杭州市财政会计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土产畜产浙江茶叶进出口公司会计,浙江川崎茶业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三明茶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浙江恩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铁应急:60330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裁。现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02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过电话确认,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夏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3、审议通过《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且本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服务费用预计为190万元,具体以双方合同签署金额为准。

  天健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服务费用预计为190万元,具体以双方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实际业务和工作量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审查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天健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天健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分别因工作调整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邬晓玲女士仍在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李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邬晓玲女士、李庆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沈子强先生、车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请见附件),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沈子强先生简历:

  沈子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总经理,桐庐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现任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沈子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车通先生简历:

  车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河北工业大学化工、浙江工业大学财务双学士。曾任中国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财务处主任,中国网通华东大区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国网通浙江省公司财务总经理助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

  车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3,089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323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鲍林强、唐雨红、乔小燕、金俊、张建锋、庄卓然回避表决。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三千万元,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在2023年度将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继续存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

  (三)2022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是71,274万元,2022年1-10月实际发生总额35,62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路179号,法定代表人:陆政品,注册资本:123,995.95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平台运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网络出租、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服务;数字电视业务相关工程业务等。

  (2)关联方名称:中科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672号中豪国际商业中心3幢705室,法定代表人:张余,注册资本:20,8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

  (3)关联方名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法定代表人:倪行军,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等。

  (4)关联方名称: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余新平,开办资金:70,000万元,经营范围:文化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播映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等。

  (5)关联方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2号,法定代表人:张建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业务培训;物联网设备销售;翻译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等。

  (6)关联方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6层A座,法定代表人:孙彦龙,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7)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吕建楚,开办资金:1,101,891.15万元,经营范围: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制作、播发涵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各类新闻、文艺节目和信息服务等全媒体产品,经营各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

  (8)关联方名称:建德市数字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68号一楼101-105室,法定代表人:叶永生,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基于有线电视的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传送的业务;经营数字信息化、智能化、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相关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等。

  (9)关联方名称: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住所:宁波市开明街4号,法定代表人:张松才,开办资金:219,884万元,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节目传输增值业务;报刊发行;广告及相关产业经营开发等。

  (10)关联方名称: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莫士安,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

  (11)关联方名称:宁波市无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8幢3-1,法定代表人:黄培建,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网络平台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12)关联方名称:青田数云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新区五号区块广电大楼4楼,法定代表人:蒋和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13)关联方名称:浙江省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号2幢906室,法定代表人:王顶,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等。

  (14)关联方名称:金华社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丹溪路1489号鼎泰大厦9楼905室,法定代表人:王得伟,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15)关联方名称:宁波海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九塘路5号1号楼320室,法定代表人:张鑫兰,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16)关联方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4楼,法定代表人:刘烈宏,注册资本:3,101,185.33万元,经营范围:电信业的投资。

  (17)关联方名称: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8号,法定代表人:宋起柱,注册资本:13,438,610.20万元,经营范围: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维护、运行、检测、安全管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18)关联方名称:浙江爱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岳帅桥10号1303室,法定代表人:潘红梅,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和发行,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19)关联方名称: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软创智大厦B座4层,法定代表人:吐尔洪·阿不力孜,注册资本:35,184.9万元,经营范围:有线电视工程网络传输的设计、安装及经营管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等。

  (20)关联方名称: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1014-1室,法定代表人:高文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开发和经营;法律咨询;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21)关联方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法定代表人:刘军,注册资本:26,6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等。

  (22)关联方名称: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法定代表人:董悦,注册资本:82,569.6万元,经营范围:《杭州日报》出版增项出版、相关出版物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23)关联方名称: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刘曙峰,注册资本:190,000.64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24)关联方名称: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春江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卢利华,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

  (25)关联方名称: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城厢街道城河街88号,法定代表人:张剑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一般信息中介;图书、报刊销售等。

  (26)关联方名称:桐庐县城乡住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春江西路69号,法定代表人:卢利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县域范围内村庄的整体拆迁改造以及改造后周边地块的收储、开发。

  (27)关联方名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8号7楼,法定代表人:沈立,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转让、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等。

  (28)关联方名称:杭州滑稽艺术剧院演艺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十五奎巷99号1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董其峰,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活动等。

  (29)关联方名称: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法定代表人:章国经,注册资本:45,382.86万元,经营范围: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等。

  (30)关联方名称:浙江中广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三路20号11号楼五楼,法定代表人:孙朝晖,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及维修。

  (31)关联方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杭州市萧山广播电视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道源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赵青,开办资金:15,863.8万元,经营范围:开展新闻宣传、新闻采编、媒体广告、大型活动、影视制作、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视频直播等业务。

  (32)关联方名称:兰溪市数字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秋平路256号,法定代表人:徐小飞,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提供的主要财务数据,相关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其他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且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各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其中付款安排按协议约定以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近年经营活动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关联采购交易和销售交易中,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系由目前行业经营模式所决定,体现了联合营运的资源共享优势。公司通过联营合作的模式发展互动电视付费频道业务,与华数集团、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共同发展“求索纪录”频道业务。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合作方提供丰富、优质的自有内容资源,公司拥有庞大的数字电视用户,提供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平台,两者结合,一方面降低内容节目成本,另一方面满足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吸引用户,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凭借上市公司的互动电视等业务平台,借助华数集团旗下其他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过向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提供互动电视平台服务,频道广告服务,实现基本服务费和点播费按协议分成,取得收入,扩展了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第二部分是作为新媒体平台视频服务的提供方,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的CDN视频分发服务,有利于提升用户使用公司互联网电视产品及PC流媒体产品的视听体验,并进一步降低带宽服务成本。同时,公司采购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的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可将公司的互联网电视页面源站和公网主站页面源站部署到阿里云机端,有助于显著减少公司日常运维压力,并降低公司的服务器采购成本。

  第三部分是采购优质内容资源。在当前媒体融合及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向浙江卫视采购“中国蓝”节目内容,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加大新媒体平台内容聚合能力,吸引更多年轻客户群体,全面提升华数内容综合服务平台竞争力。

  第四部分是通过与省内各地国有企业合资设立联营企业,通过发挥双方优势,提升在当地的智慧城市、数字经济业务竞争能力。

  此外,因关联方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向部分关联方提供方便快捷的集团办公宽带网络业务,按市场价收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联营合作模式导致的关联交易,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与联营合作方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合作关系,有关采购、供应的价格确定是合作双(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有协议价、市场价和招标价等三种。除了通过招投标竞争方式定价的部分外,方便获得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定价的交易较多,部分采用协议价的定价方式。

  在协议定价的过程中,除部分特定交易无法找到参照对比价格外,其他的协议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的标准确定。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22年1-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4,664.16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962.10万元。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3,089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323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成本575,798.96万元和营业收入848,366.09万元占比较小。同时,各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金额较小,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含子公司)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状况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发生,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招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数传媒”)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用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变更为用于“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变更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智慧广电融合业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募投项目变更日即2022年1月14日原募投项目“‘华数TV’互联网电视终端全国拓展项目”资金账户银行结息余额,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高于2015年的募集资金净额。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等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将于2023年1月1日到期,截至2022年10月31日该项目投资进度已达91.86%,募集资金余额(不含理财和利息收益)12,333.97万元,预计该募投项目年底到期前还将使用募集资金约8,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预计不足5,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比例预计达97%,基本达到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同时,该项目主要用于新媒体业务支撑,该项目实施以来已有效提升了公司新媒体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相关业务收入大幅提升,已达到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建设目的。故公司拟决定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和利息收益)为节余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媒资内容中心作为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成本中心和综合后台支持,提升公司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互联网视频等新媒体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自2015年实施该项目以来,因市场环境变化,影视内容更新迭代较快,同时,随着行业监管政策变动以及单部影视剧作品市场表现难以预测等原因,影片投资风险较大,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主要采用购买短期影视剧版权方式扩充公司媒体资源库,累计购买影视剧版权已超该项目规划扩充的内容体量,同时公司通过升级改造媒资生产中心,集约资源利用,为新媒体业务的内容分发等提供了优质的后台支撑。通过建立丰富的版权资源库以及升级改造媒资生产中心,有效提升了公司新媒体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相关业务收入规模从2015年的9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3亿元,收入大幅提升,已达到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建设目的。

  2、“媒资内容中心建设项目”将于2023年1月1日到期,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10月底投资进度已达91.86%,预计年底到期前投资进度将达97%,基本达到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综上,公司决定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和利息收益)为节余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建设目的,本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且本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媒资内容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公司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有效期为2年,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等;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具体条款、发行价格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机、终止发行、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除外;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等。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四、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15~15:00;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02;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056号公告)时,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非关联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3中子议案3.0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4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1日、22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蒋丽文

  电话:0571-28327789

  传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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