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再生资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之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再生资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和2022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4个月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2022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再生资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之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3MA8UJTGDXF
3、成立时间:2022年1月28日
4、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3号楼509室
5、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6、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圆整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再生资源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尚在投资建设阶段,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300,000,000元
4、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了确保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及项目建成后未来五年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再生资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2-2023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1,084,138,992.8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1%。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