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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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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96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申请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莱山区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重整,并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2022年2月16日,莱山区法院裁定撤销(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继续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2021年3月13日、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078、2021-024、2022-007)。

  2022年11月28日,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9日,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2-09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烟台台海核电及其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对部分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变现,处置变现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现就处置资产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为优化烟台台海核电资产结构,夯实资产质量,提升资产盈利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烟台台海核电现拟对部分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变现。处置变现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处置资产包括烟台台海核电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涉及资产共40项。前述40项资产的账面净值为8.98亿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1329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3月8日为基准日,清算评估值约1.53亿元。

  (一)拟处置资产的情况

  1.拟处置资产范围、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情况

  (1)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项目资产24项

  2017年-2018年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签订了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58亿元。

  单位:万元

  ■

  (2)其他拟处置资产16项

  除上述资产外,烟台台海核电账面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合同资产对应合同履约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且与未来生产经营关联性较低,其他非流动资产回收可能性较低,对烟台台海核电经营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主要包括:

  单位:万元

  ■

  2.拟处置资产的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系子公司《重整计划》作出,已经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烟台台海核电重整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现状,上述资产进行处置的主要理由如下:

  (1)必要性:有利于减少营业外亏损,提升盈利能力

  拟处置资产所涉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受相对方重整影响,回收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所涉合同资产对应的项目均已暂停或终止,所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回收可能性较低,可能会影响烟台台海核电的持续盈利能力。处置完成后,烟台台海核电可以提升盈利能力。

  (2)必要性: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维护债权人权益

  拟处置资产已无法在未来为烟台台海核电带来收益增值,属于低质量资产,将稀释其他优质资产创造的收益率,导致投资人、债权人等各方主体无法客观预估烟台台海核电的资产收益率及发展空间,也不利于其股权的保值增值,影响全体转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处置完成后,烟台台海核电可以夯实资产质量,提升单位资产的盈利能力。

  (3)必要性:有利于落实经营方案,剥离非核心资产

  根据《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烟台台海核电将推动重大科研产品转化、实现核心拳头产品多元化,具体体现为烟台台海核电将积极拓展风电、火电、石化、海工装备等市场,推动专业产线产品的订单化生产。同时从产业链中游装备制造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山东省核电产业链的材料研发、装备制造及系统集成的任务,逐步实现从零部件制造向装备集成延伸。为释放生产要素活力,集中资源和精力投入新产品研发和制造,为后续重大科研产品转化,装备集成平台的打造提供更为充足的资源和产能支持,烟台台海核电拟剥离非核心资产,拟处置资产均系项目暂停的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较低的应收账款等,系对重整后盈利能力并无助益的非核心资产。

  (4)可行性:资产处置安排已经表决通过

  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已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莱山区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相关资产处置安排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具有处置依据,且将按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在管理人监督下依法合规进行处置。

  (5)可行性:产业投资人承诺承接拟处置资产

  根据控股股东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及其与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承诺按照一定对价承接其他拟处置资产。对于烟台台海核电而言,一方面可以处置资产,筹措偿债资金及补充流动性,另一方面预计处置成交价格合理,可避免对烟台台海核电资产造成巨额减损,是最佳的处置方案。

  3.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除部分应收账款存在质押外,其余均不存在其他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4.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如前所述,根据《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拟处置资产系对重整后盈利能力并无助益的非核心资产。

  二、处置价格及定价依据、处置方式及流程、付款安排

  本次处置资产将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进行。

  1.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项目资产24项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为优化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承诺在拍卖中愿以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资产的账面净值(65,088.96万元)作为价格承接。

  结合《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并经报告法院,首次拍卖需以不低于处置资产评估价值的 70%为起拍价。因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项目资产的账面净值远高于资产评估值,因此,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65,088.96万元,保证金为6,500万元,增价幅度为 10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2.其他拟处置资产16项

  本次其他拟处置资产的价格依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以2021年3月8日为基准日,在破产清算状态下的评估价值为14,140.13万元。

  结合《财产管理方案》的规定并经报告法院,首次拍卖需以不低于处置资产评估价值的 70%为起拍价。因此,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格为9,898.09万元,保证金为989万元,增价幅度为 5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3.付款安排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及时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601050301421015936;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最晚不得晚于2023年3月31日,注明“破产案号:(2020)鲁0613破3号;款项性质:拍卖成交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资产处置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对当期损益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减少亏损源、提升盈利能力为目标。烟台台海核电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资产处置对烟台台海核电当期损益影响需结合拍卖成交情况进行确定。

  四、风险提示

  1.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破产。

  2.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97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子公司资产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申请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2020年11月19日,莱山区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重整,并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2021年3月8日,莱山区法院裁定烟台台海核电与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2022年2月16日,莱山区法院裁定撤销(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继续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5日、2021年3月13日、2022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078、2021-024、2022-007)。

  2022年11月28日,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1月29日,莱山区法院裁定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2-092)。根据《重整计划》安排,烟台台海核电及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拟对部分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变现,处置变现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8日,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就拍卖烟台台海核电重整案资产包,发布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案资产包的竞买公告》(以下简称“《竞买公告》”)、《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案资产包的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现就相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15日16时至2022年12月16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上对烟台台海核电重整案资产包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以2021年3月8日为基准日评估的烟台台海核电清算价值1.41亿元的项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项下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的资产包,具体内容详见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起拍价:98,980,914.20元,保证金:989万元整,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因拍卖标的全部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项下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安排现场看样。若相关竞买人需要查阅财务资料的,在与管理人提前联系后,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料查阅。联系人:侯律师,咨询电话:18663817276。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后及时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601050301421015936;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最晚不得晚于2023年3月31日,注明“破产案号:(2020)鲁0613破3号;款项性质:拍卖成交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办公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恒源路6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八)风险提示

  1.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应收类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以及债权持有者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导致债权无法成立或回收的一切风险,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衡量及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及该债权持有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4.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5.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二、未尽事宜的说明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663817276

  管理人联系人:侯律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恒源路6号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三、风险提示

  1.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破产。

  2.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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