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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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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15:0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

  6、会议召集、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2、董监高出席和列席情况: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3、见证律师出席情况: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提案1、2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吕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表决;同时也是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提案1、2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二)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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