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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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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胶东经济圈中高等级信用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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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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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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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ao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满1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依此类推。如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一年后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该对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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