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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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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30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意向书》,拟以子公司上海思特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实业”)为项目实施主体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思特威全球总部园区项目”(以下简称“总部园区项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思特威实业为项目实施主体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思特威全球总部园区项目”。项目定位为面向全球的思特威全球总部园区,吸引全球前沿科研人才,形成人才集聚,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将按出资比例分期缴足认缴出资额。后续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按出资比例增资或子公司向股东借款等方式投入。预计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合作意向书主体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机关法人

  负责人:徐建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10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1150024575578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名称: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思特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U CHE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西楼18层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40JCY9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上海思特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尚无最近一年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三、项目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思特威全球总部园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思特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2.24亩,折合约21,496.8平方米。

  4、项目投资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乙方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

  5、项目选址及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区域内,东至东业路,南至D02-10、D02-11地块,西至环业东路,北至D02-6沿河绿带。

  6、意向书有效期和解除:本意向书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自动终止。在有效期届满前,如发生意向书中约定的自动解除情形的,则本意向书自动提前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自动解除情形:

  (1)本意向书项下标的地块的出让若未获新区相关部门批准,则本意向书自动解除;

  (2)本意向书项下标的地块若最终非由乙方取得,本意向书自动解除。地块获取及招拍挂程序中需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协议的签署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意向书》,该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投资内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以最终签订正式的项目落地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项目建成后的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加强研发投入及人才布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公司将密切跟踪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2-02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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