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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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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1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脂(东莞)]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 11 月 26 日、12月1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会议、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9日、12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油脂(东莞)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脂(东莞)注册资本为391,712,134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油脂(东莞)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75,350万元,利润总额1,433万元,净利润1,43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329万元,负债总额22,0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84万元),净资产9,308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脂(东莞)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23,334万元,利润总额2,628万元,净利润2,628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8,362万元,负债总额36,4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2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98万元),净资产11,936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脂(东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

  如果东莞银行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东莞银行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 3 年。

  在保证期间内,东莞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

  3、担保范围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油脂(东莞)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72,105.8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72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36,385.8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4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1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7,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3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2月19日、3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122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远大物产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宁波远大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733,070万元,利润总额4,102万元,净利润3,06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973万元,负债总额29,7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946万元),净资产21,193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481,021万元,利润总额1,049万元,净利润787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7,730万元,负债总额35,7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751万元),净资产21,979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7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远大物产为宁波远大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对宁波远大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宁波远大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72,105.8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72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36,385.8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4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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