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公司”)就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2年9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请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及相关申请文件,并于2022年9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2年12月7日,本基金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申请的受理反馈意见及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本基金产品变更暨扩募份额上市及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按要求提交答复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推荐、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注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