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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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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10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股东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森润”)、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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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宁波森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森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0,873,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森润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6日,宁波森润的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宁波森润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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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宁波森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6元/股—38.16元/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森润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316,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7%;宁波森润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6月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40,2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森润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253,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3%。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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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宁波森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森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宁波森润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优先配售“麒麟转债”合计9,233,237张,占发行总量的41.99%。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麒麟转债”合计2,586,349张,占“麒麟转债”发行总量的11.76%。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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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查文件

  1、秦龙先生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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