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2、除另有公告外,本公司自2022年12月7日起取消对本基金在申购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因本基金将于2022年12月7日进入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开放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景顺长城景泰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好买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12月6日起,新增好买基金销售景顺长城景泰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7123,C类01712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2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杨樾

  电话:182177753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howbuy.com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howbuy.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本基金目前处于开放期。投资者可修改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3、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