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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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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新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3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新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股份数量为2,205,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新增部分数量为1,277,7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6%;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42人,其中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总人数为42人;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恒铭达A股普通股股票;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期:2022年10月17日;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上市日期:2022年12月7日;

  6.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43元/股;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0.50万股,授予价格为9.4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 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17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9.43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42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2,205,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激励对象共4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数量1,277,700股,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

  1、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七)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 限售期: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5%、25%、20%和20%。

  3、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八)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公司发生上述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不具备被授予限制性股票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除公司及个人满足上述授予条件的,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2.00万股调整为220.5万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员、限制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40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11月15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2年11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277,700.00元,新增实收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冲减库存股19,999,422.70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83,972.70元。

  (一) 42名股权激励对象实际以货币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0,793,150.00元,截至2022年11月15日已全部缴存于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立的账号206650100100125279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内,其中:计入股本1,277,700.00元,冲减库存股19,999,422.70元,冲减资本公积483,972.70元。

  (二) 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171,765.00元,发行股本总数230,171,765 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230,171,765.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8,287,834.00元,占注册资本的34.0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1,883,931.00元,占注册资本的65.99%。

  六、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7日。

  七、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总额230,171,765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

  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28,894,065.00股增至230,171,765.00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764,513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30.04%,占本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9.88%。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3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股份数量为2,205,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回购部分数量为927,3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1%;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42人,其中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总人数为42人;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恒铭达A股普通股股票;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期:2022年10月17日;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2月5日;

  6.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9.43元/股;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0.50万股,授予价格为9.43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17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9.43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恒铭达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42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2,205,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共4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数量927,300股,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

  1、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五)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 限售期: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5%、25%、20%和20%。

  3、 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公司发生上述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不具备被授予限制性股票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条件,除公司及个人满足上述授予条件的,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2.00万股调整为220.5万股。

  2022年12月2日,本激励计划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员、限制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四、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40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11月15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4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 1,277,700.00 元,新增实收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冲减库存股 19,999,422.70 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83,972.70元。

  (一) 42 名股权激励对象实际以货币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 20,793,150.00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已全部缴存于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立的账号206650100100125279 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内,其中:计入股本1,277,700.00 元,冲减库存股 19,999,422.70 元,冲减资本公积 483,972.70 元。

  (二) 公司本次增资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171,765.00 元,发行股本总数230,171,765 股(每股面值 1 元),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 230,171,765.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287,834.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4.0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1,883,931.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65.99%。

  六、 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回购方案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7,300股,已全部用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回购的公司股份现已全部过户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回购股份专户中现在不存在股份。

  七、 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 公司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

  十、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总额230,171,765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

  十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28,894,065.00股增至230,171,765.00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764,513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30.04%,占本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9.88%。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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