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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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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2-098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1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表决事项,所有议案业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建刚、沈从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2-09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22质解1202-1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Energas Ltd.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注:1、后续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将会被解除7,873,825股股票,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通知。

  2、上述Energas Ltd.已经被解除质押的司法冻结的3,695万股和派思投资即将解除质押的787.3825万股,将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01执恢123号之二】划归买受人洪涛、郑佐关、陈豪所有。(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编号2022-088号、095号公告)

  二、股东累计质押(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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