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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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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2-066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鉴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结清《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渤长春分流贷[2021]第043号)贷款,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展期,展期最高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展期到期日不超过2023年12月2日,并以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及未来全部应收账款为本次展期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公告》(临2022-06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债权人正式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债权人同意为公司共计4,497.96万元的贷款提供展期,展期期限自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公司继续按照编号为〈渤长春分高权质(2021)第007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协议》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以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及未来全部应收账款为本次展期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利岩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孟奇女士分别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渤长春分高保(2022)第066号〉及〈渤长春分高保(2022)第067号〉的《最高额保证协议》。张利岩先生和孟奇女士同意就《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展期协议》项下公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无偿担保,自愿为展期后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展期后贷款到期日起三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协议》的签署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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