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
有限公司代销合作关系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的代销合作关系,民商基金不再代销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并停止办理涉及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敬请投资者妥善做好交易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