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推举董事刘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冷伟青女士、执行董事朱兆开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安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三项议案为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2年度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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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2023-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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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3-2025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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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2023-2025年度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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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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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至三项议案为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涛、姚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