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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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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民生银行宜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6344973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民生银行宜兴支行理财专户(账号:634497326)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上述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3,502,696股,限售期为36个月,占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目前总股本数的比例为50.03%。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39,200股,并于2019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6,956,59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174,0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2,52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名股东,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对应股票数量为43,502,69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03%。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乾、王烨夫妇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 承诺人:中恒企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卓易信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对卓易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3,502,69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0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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