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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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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10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及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截止2021年5月21日,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873,63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元/股,支付金额为99,834,465.77元。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截止2021年10月29日,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619,05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最高成交价为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0元/股,支付金额为99,986,403.70元。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股份数量为11,889,900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数量为13,602,781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股份过户情况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104,631,120元,对应认购份额为104,631,120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及筹集资金总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及筹集资金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员工的合法薪资、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二)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53476。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1,889,900股已于2022年12月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6%。

  根据《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丛明先生(副总经理)、邬彤先生(董事会秘书)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同时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承诺,未来不会与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进行任何一致行动的安排。控股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在及未来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费用摊销情况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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