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及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泉峰转债”)转股、2022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9.2800%(以公司上市时总股本即200,000,000股计算),减少至58.2484%(以公司2022年12月1日总股本即203,542,224股计算),合计被动稀释1.031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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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153.24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6月17日,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2021年1月26日、2021年3月12日、2022年7月4日,公司分别完成38,200股、78,500股、211,56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截至2022年12月1日,2020年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数为1,204,132股。
注2: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8.66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在授予之后的缴款登记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7.8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人数由73人变更为70人,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8.66万股变更为230.7650万股。2022年12月1日,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截至2022年12月1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数为2,307,650股。
注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2,000万元。转股期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7年9月13日。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0,442股,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数为30,442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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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登记及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泉峰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