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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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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申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答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朱晓文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及/或上海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建立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1)。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建立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

  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通过公开市场参与竞拍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银行”)挂牌转让的不良资产包。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2年11月21日,创兴银行在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竞拍形式转让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包项目(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项目挂牌内容详见https://www.ytfae.com/gpnotices/7251.jhtml。

  挂牌信息显示,本次不良资产包处置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728,067,111.25元。标的资产挂牌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挂牌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共计20个工作日。挂牌公告期满或延长信息发布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产生最高报价方,且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如竞价中标,受让方需要与创兴银行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价款。

  (二)根据资格自查、风险判断及资产评估,广州资产确认符合意向受让方条件,标的资产符合日常展业所需,拟以不超50,062.96万元的价格,参与创兴银行本次不良资产包竞拍。具体竞拍价格授权广州资产经营管理层根据竞拍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依法、依程序办理竞拍及后续事宜。

  (三)创兴银行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参与竞拍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构成关联交易。

  (四)广州资产拟参与竞拍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的授权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0.5%,并且累加本次交易后,公司连续12个月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竞拍不良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第6.3.10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答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股本:港币1,703,088万元

  成立日期:1955年3月17日

  注册地址:香港德辅道中24号创兴银行中心地下

  主营业务:提供企业及零售银行服务包括商业借款和贸易融资、按揭借款、汽车融资、消费融资、透支、人寿保险服务、强积金服务、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信用卡服务和个人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其他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汇款、外币找换、保管箱、自动转账、直接付款服务、银行同业拆借服务、集中现金管理及其他服务,通过全资子公司提供期货和证券买卖业务及保险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创兴银行100%股权,创兴银行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创兴银行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兴银行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创兴银行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港币25,524,756万元,净资产港币3,459,57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港币439,646万元,净利润港币150,47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创兴银行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港币26,755,890万元,净资产港币3,618,23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港币231,068万元,净利润港币76,338万元。

  经查询,创兴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广州资产拟竞拍的创兴银行不良资产包包括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花万里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佳兆业文化体育(深圳)有限公司和汕头市佳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前述4户不良资产包项目总额合计人民币728,067,111.25元,其中本金685,017,258.1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38,098,856.82元,垫付费用4,950,996.31元(注:前述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经广州资产尽调审查,标的资产项下抵押物包括深圳市的住宅、写字楼、公寓及工业厂房,汕头市龙湖区的住宅用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的商场;抵押物均位于经济发展较好城市的核心区域,资产流通相对较好,未来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符合广州资产收购不良资产及后续处置或运作的质量要求。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资产通过自主逐户尽调、逐户定价,并聘请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法律尽调,聘请深圳市广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广州资产结合自主尽调及定价结果、第三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同时考虑市场化竞争因素,确定本次竞拍授权价。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现阶段无需签署协议,广州资产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竞拍相关工作。如若广州资产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将与创兴银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详见挂牌公示信息)。

  《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由转让方创兴银行(甲方)和受让方(乙方)签署,主要条款如下:

  (一)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

  1、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乙方实际受让的不良金融债权资产账面金额与《转让债权明细表》列明的截至处置基准日的债权金额以及债务人的财务记载不一致。

  2、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其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规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乙方能够实现的标的债权金额可能小于本协议列明的标的债权金额。

  3、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的不良金融债权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

  4、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基准日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及其他损失赔偿(如有)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5、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乙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基于相关法规政策等赋予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

  6、乙方知悉并完全理解、接受,标的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合规方面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做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标的债权证明文件中缺失对于乙方主张和行使标的债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催收证明、担保物权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甲方在交割日后应协助乙方降低因该等文件原件缺失而可能遭受的损害。虽有前述规定,乙方不得以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或进行交割。

  (二)价款及价款支付

  1、履约保证金:无

  2、转让价款支付:一次性付款。

  (三)标的债权及风险转移

  自交割日(含当日)起,标的债权项下的一切权利和利益转移至乙方,乙方应独立承担标的债权于基准日次日起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四)过渡期管理

  1、过渡期内,甲方享有标的债权并有权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内部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对不良金融债权资产进行维护及管理。乙方对甲方在过渡期内做出的有利于标的债权回收的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提起诉讼、达成民事调解、和解、撤诉、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达成执行和解、接受或签署以物抵债协议等)均不持任何异议,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过渡期内,对于与标的债权有关的如法院就甲方提起的涉标的债权的诉讼做出判决、裁定等重大事件,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不含公告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转告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均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声明和保证义务,致使乙方在交割日后不能主张、行使标的债权项下权利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转让价款的1%。

  3、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转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资产是广东省第二家具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重组重整及投资等。本次拟竞拍的标的资产符合广州资产日常展业需要,有助于在盘活不良资产、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本次创兴银行转让不良资产包面向广东省内所有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广州资产存在竞拍失败的可能。若广州资产成功竞得标的资产,将以司法强制执行、债权公开转让、与第三方协同等综合方式处置资产包内债权,确保处置收益符合预期。

  七、年初以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年初以来至2022年10月31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353,26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290,149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江苏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借款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共两笔,累计金额97,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9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越秀金信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2,000万元认缴广州越秀康健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份额。越秀集团是广州越秀康健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2022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港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资产本次拟参与竞拍关联方出让的不良资产包是开展日常业务所需,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对标的资产的商务审查及定价政策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广州资产拟参与竞拍关联方出让的不良资产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业务模式合法合规,对标的资产的商务审查及定价政策公允合理,并依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答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朱晓文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运”)、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公司现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如越秀集团主要参股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越秀房托”)及其下属公司;公司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提供或接受服务、出售或购买商品等,预计交易总金额为220,374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朱晓文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广州恒运、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情

  ■

  说明:以上合计数与各数据直接加总数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2023年累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的交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越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保理”)预计2023年向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预计本息合计100,0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预计2023年向广州恒运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能源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预计租赁本金及租金合计21,976万元;

  3、前海保理预计2023年向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预计本息合计20,000万元;

  4、前海保理预计2023年向广州越秀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预计本息合计20,000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5,079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及截至2022年10月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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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单一关联人2022年1-10月累计发生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的交易如下:

  越秀租赁向现代能源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期间租赁本金及租金合计25,421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越秀租赁现代能源集团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租赁本金30,000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8,247,953万元,净资产14,379,023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8,716,181万元,净利润1,161,05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6,238,179万元,净资产14,977,50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929,955万元,净利润778,859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越秀地产、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越秀食品、越秀交通、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等。

  (二)越秀地产

  公司名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发展及投资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越秀地产39.78%股份,越秀地产是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地产是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地产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地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1,385,489万元,净资产7,436,675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5,737,886万元,净利润527,36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越秀地产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2,094,955万元,净资产7,625,69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129,268万元,净利润258,326万元。

  经查询,越秀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越秀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三)越秀交通

  公司名称: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百慕大

  主营业务:投资、经营及管理位于中国广东省及其他经济发展高增长省份的高速公路及桥梁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越秀交通44.20%股份,越秀交通是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交通是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交通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交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566,111万元,净资产1,447,275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370,228万元,净利润179,26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越秀交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491,584万元,净资产1,423,974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61,554万元,净利润44,594万元。

  其他说明:越秀交通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等。

  (四)越秀食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3年3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758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4楼422A室

  主营业务:乳业;畜牧养殖;食品加工;商贸流通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越秀食品100%股份,越秀食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食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食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食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65,233万元,净资产1,064,843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586,485万元,净亏损3,347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越秀食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558,147万元,净资产1,241,81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72,648万元,净利润30,727万元。

  经查询,越秀食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越秀食品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广州越秀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良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

  (五)广州恒运

  公司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68,508.282万元

  注册地址地: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仪器仪表修理;电力电子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广州恒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恒运目前持有公司11.69%股份,其董事(总经理)朱晓文兼任公司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恒运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598,300万元,净资产584,94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2,820万元,净利润17,84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州恒运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536,243万元,净资产562,63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4,500万元,净利润4,988万元。

  经查询,广州恒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现代能源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5M01房

  股权结构: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98%,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2%,实控人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现代能源集团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恒运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代能源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代能源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75,837万元,净资产711,21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35,085万元,净利润14,272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现代能源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963,767万元,净资产705,30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5,907万元,净利润2,662万元

  经查询,现代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中信证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677.6029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主营业务:资本市场服务

  股权结构:中信证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信证券股份占比18.45%,为其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证券为公司董事兼任董事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7,866,478万元,净资产21,380,77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52,372万元,净利润2,400,50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信证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33,525,323万元,净资产25,381,205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4,982,150万元,净利润1,719,860万元。

  经查询,中信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金鹰基金

  公司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2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19%,为 其控股股东,公司持股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0%。

  关联关系说明:金鹰基金为公司离任未满一年的监事兼任董事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鹰基金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12,395万元,净资产82,96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5,089万元,净利润5,98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鹰基金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10,093万元,净资产87,602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718万元,净利润4,635万元。

  经查询,金鹰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九)越秀房托

  公司名称: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7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174号越秀大厦24楼

  主营业务: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集体投资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商用物业。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越秀房托40.11%股份,越秀房托是越秀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间接持有越秀房托43.175%股份,越秀房托是越秀集团的主要参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房托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人民币4,386,225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人民币1,471,785万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79,669万元,除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溢利人民币67,45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越秀房托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432,086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1,697,367万元;2022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4,367万元,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亏损为52,108万元。

  经查询,越秀房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说明:越秀房托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注:以上关联人信息来自关联人报送或摘自关联人公开披露途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按照前款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类型采用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等。

  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有关,相关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公允原则执行,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及/或上海

  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支持证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为提升资产周转率、优化融资结构及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及/或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拟融资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以专项计划成立时的规模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以实际成立的专项计划为准)。本次发行方案包含对外担保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符合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均符合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定,具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发行方案

  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越秀租赁及/或上海越秀租赁。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由越秀租赁单一发行或越秀租赁与上海越秀租赁联合发行时,差额支付承诺人为越秀租赁;由上海越秀租赁单一发行时,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上海越秀租赁。

  (三)产品管理人:证券公司。

  (四)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五)融资规模:本次专项计划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六)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七)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八)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九)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十)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发行目的及影响

  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本次拟对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以外的融资形式,能优化现有债务及资产结构。

  四、本次发行涉及的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方案中,如越秀租赁与上海越秀租赁联合发行时,由越秀租赁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构成越秀租赁对上海越秀租赁的担保,纳入公司各年度对外担保年度预计额度及管理。

  五、本次发行履行的审议程序

  考虑到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同步审议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与本次发行存在关联,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六、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下统称为“交易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

  (三)决定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相关专项计划管理和销售协议;

  (四)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签署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交易文件;

  (六)决定越秀租赁及/或上海越秀租赁作为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七)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八)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风险提示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本次发行专项计划需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本专项计划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拟发行

  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方案包含对外担保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越秀金控资本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越秀金控资本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此外,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发行方案

  越秀金控资本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金控资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方式

  根据越秀金控资本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越秀金控资本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七)担保

  由公司提供担保。

  三、发行目的及影响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越秀金控资本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优化发行人的债务结构,满足营运流动资金需求。

  四、本次发行涉及的担保安排

  公司拟为越秀金控资本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纳入公司各年度对外担保年度预计额度及管理。

  五、本次发行履行的审议程序

  考虑到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同步审议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与本次发行存在关联,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六、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越秀金控资本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除外;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风险提示

  越秀金控资本本次发行中期票据需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建立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各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集团各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集团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本次拟向关联方借款本息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建立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8,247,953万元,净资产14,379,023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8,716,181万元,净利润1,161,05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6,238,179万元,净资产14,977,50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929,955万元,净利润778,859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集团各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

  (二)借款金额: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公司与广州越秀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与广州越秀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以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年初以来至2022年10月31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353,26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290,149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江苏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向关联方借款等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共两笔,累计金额97,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9月,公司并表基金广州越秀金信母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2,000万元认缴广州越秀康健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份额。越秀集团是广州越秀康健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本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2022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港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按类别分为一年或三年,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各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借款,以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其中,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不超过5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持有越秀租赁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29.94%股权,越秀租赁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亦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

  注册资本:934,145.35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民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持有其70.06%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29.94%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租赁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247,922万元,净资产1,182,853万元,资产负债率81.07%;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1,377万元,净利润122,969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963,897万元,净资产1,267,058万元,资产负债率81.81%;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05,315万元,净利润104,250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目前累计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7.16%,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此外经查,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87,045万港元,净资产52,982万港元;2021年营业收入14,945万港元,净利润15,451万港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34,233万港元,净资产65,645万港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6,820万港元,净利润12,662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借款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300,000万元。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借款方越秀租赁。

  (二)借款金额:各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不超过5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各不超过5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五、风险分析

  越秀租赁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本次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及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50,000万元;目前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00,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9.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7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拟向上海

  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按类别分为一年或三年,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向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以满足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其中,不超过2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提供担保。

  (二)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上海越秀租赁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越秀租赁本次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亦不影响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越秀租赁本次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21层(实际楼层19层)2101、2105、2106、2107室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军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65,030万元,净资产327,841万元,资产负债率57.15%;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084万元,净利润11,426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01,530万元,净资产339,023万元,资产负债率71.78%;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8,667万元,净利润11,182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300,000万元;目前累计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3.98%,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此外经查,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星晧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星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晧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1,709.28万港元,净资产-5.88万港元;2021年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04万港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星晧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1,709.25万港元,净资产-5.91万港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03万港元。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借款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300,000万元。越秀租赁本次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租赁,借款方上海越秀租赁。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如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不超过2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不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且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五)借款额度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六)借款用途:满足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七)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五、风险分析

  上海越秀租赁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越秀租赁本次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正常业务拓展需求。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上海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及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50,000万元;目前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00,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9.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8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对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概述

  (一)为支持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期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期资本”)提供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为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公司拟为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其中,广期资本、上海越秀租赁资产负债率高于70%,越秀金控资本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或广州越秀资本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具体额度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剂,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以上担保费年费率以实际担保金额的0.2%-3%计算,按发生时单笔确定。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775,948万元。如在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届满时将相关已授权但未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核销。

  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租赁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各被担保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二)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各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广期资本

  公司名称:广期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周小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1号3幢2层214、215室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等

  股权结构:广期资本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21层(实际楼层19层)2101、2105、2106、2107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3、越秀金控资本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等

  股权结构:越秀金控资本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其40%股权。

  经查,以上三个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各被担保人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及接受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期资本、上海越秀租赁、越秀金控资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是76.58%、71.78%、47.41%。

  注2: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是指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均为信用担保。在担保额度内,相关方按实际担保需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审核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通过担保能有效支持广期资本、上海越秀租赁及越秀金控资本等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等融资效率,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均在公司并表范围内,各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因此上述被担保对象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持股比例及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详见本公告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部分。上海越秀租赁及越秀金控资本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四)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额为747,6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9.73%;尚在担保期内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2,4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9.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总额及总余额均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8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以上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2年12月19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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