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 2022 年 12月 0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东莞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东莞银行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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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 2022年12月02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东莞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莞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莞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东莞银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东莞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莞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东莞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东莞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莞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网址:http://www.dongguanbank.cn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2日
永赢消费鑫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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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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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含)起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