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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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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2-052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2月1日下午15点5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孙建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宋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宋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智造        公告编号:2022-05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孙建(代行董事长职责)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90,185,4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2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5,802,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8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38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4,38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4,38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3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185,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范青律师、顾伟研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敏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智造公告编号:2022-053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宋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推选王宋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宋琪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王宋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王宋琪先生简历

  王宋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汉族,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本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秘办。2019年7月8日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2022年11月15日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宋琪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宋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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