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5947亿元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12.2417亿元(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新和”)、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名城”)、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永泰”),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融”)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玖城”)与湖南华融签署《主债权协议》,兰州玖城同意与兰州新和、甘肃名城、名城福建、名城永泰作为主协议项下共同债务人,共同承担人民币1.5947亿元的还款义务,合同期限至2023年11月2日。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办公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 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凭资质证经营)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兰州新和经审计总资产171,391.80万元,负债总额163,771.10万元,净资产7,620.7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27,274.50万元,净利润-1,087.28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兰州新和未经审计总资产121,663.16万元,负债总额110,686.53万元,净资产10,976.63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65,928.17万元,净利润3,355.93万元。

  (2) 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兰州)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兰州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

  2. 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以上项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除外)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甘肃名城经审计总资产88,854.39万元,负债总额78,253.19万元,净资产10,601.2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14,677.14万元,净利润-3,022.56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甘肃名城未经审计总资产84,632.43万元,负债总额74,782.24万元,净资产9,850.20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3,247.71万元,净利润-751.01万元。

  (2) 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兰州)有限公司持有甘肃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俞凯,注册资本:17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名城福建经审计总资产1,566,500.89万元,负债总额1,115,214.31万元,净资产451,286.58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125,003.38万元,净利润-30,670.55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名城福建未经审计总资产1,572,929.03万元,负债总额1,084,084.79万元,净资产488,844.24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20,021.15万元,净利润8,406.69万元。

  (2)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 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振文,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房地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名城永泰经审计总资产246,951.90万元,负债总额224,581.03万元,净资产22,370.87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7,738.88万元,净利润-10,247.35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名城永泰未经审计总资产211,466.64万元,负债总额190,042.25万元,净资产21,424.38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828.49万元,净利润-946.48万元。

  (2) 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25%和75%的股权。

  5. 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峰,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凭资质证经营)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兰州玖城经审计总资产117,088.91万元,负债总额104,640.46万元,净资产12,448.45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84,029.35万元,净利润5,046.27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兰州玖城未经审计总资产120,037.13万元,负债总额107,729.11万元,净资产12,308.03万元;2022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3,035.01万元,净利润-140.42万元。

  (2) 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新和、甘肃名城、名城福建、名城永泰与湖南华融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玖城与湖南华融签署《主债权协议》,兰州玖城同意与兰州新和、甘肃名城、名城福建、名城永泰作为主协议项下共同债务人,共同承担人民币1.5947亿元的还款义务,合同期限至2023年11月2日。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湖南华融签署《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湖南华融签署《抵押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办公商业现房提供抵押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4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27、2022-032和2022-041)。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24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12月1日

  报备文件:

  《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