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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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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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