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首次
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起,降低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和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调整

  1)适用基金

  ■

  2)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交易、“浦银安盛基金”APP 及“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服务号)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0.1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的调整

  1)适用基金

  ■

  ■

  2)追加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交易、“浦银安盛基金”APP 及“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服务号)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0.1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调整

  1)适用基金

  ■

  2)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交易、“浦银安盛基金”APP 及“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服务号)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份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最低持有份额的调整

  1)适用基金

  ■

  2)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交易、“浦银安盛基金”APP 及“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服务号)或非直销销售机构持有上述基金,不设置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持有份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2.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