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2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7份,收回17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创新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国内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