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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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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1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 ST 曙光股价波动有关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690号),内容如下: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至今,公司股价波动较大,与同期上证综指偏离度较高,期间多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标准。鉴于相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近期报刊、上证e互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相关情况,全面自查并审慎说明:(1)有关发布信息是否属实,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是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是否存在发布有关信息故意误导投资者,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真实性、公平性等原则。

  二、根据公司公告,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恢复司法拍卖。请公司及控股股东:(1)核实并说明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最新进展;(2)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波动情况,评估拍卖的可行性,充分提示可能流拍的风险。

  三、请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股价波动与公司生产经营等基本面是否匹配,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股价波动、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偏离情况等,充分提示风险。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等近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五、请核实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大幅波动的其他事项。

  六、根据公司公告,公司11月21日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存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违规问题,被责令改正。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2年5月5日,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的诉讼尚未判决。请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和内控问题进行整改,深入排查相关隐患,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若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你公司、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在2个交易日内就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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