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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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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广汽菲克收到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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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广汽菲克收到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广汽菲克破产申请的议案》。根据合营企业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广汽菲克”)的申请,同意其因资不抵债,按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2022年11月29日,广汽菲克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湘01破申139号,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广汽菲克的实际资产已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且现已基本停止经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广汽菲克据此申请破产清算依据充分,本院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次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含合并范围内企业)因提供委托贷款及各种经营业务往来款而对广汽菲克形成合计约10.35亿元人民币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2.92亿元;尚有不超过2亿元专项用于其员工安置费用部分,预计在其破产清算时可优先受偿);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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