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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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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8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调整、内部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吉利汽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远程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4,169.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296,392.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7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端木晓露女士、刘汉如先生、赵杰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曹永永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总经理郑志强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李建,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资金部部长、投融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8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调整、内部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吉利汽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远程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4,169.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296,392.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7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叶维列先生、胡利峰先生、余杨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8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容诚已连续多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容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由于容诚签字会计师调整、内部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浙江天平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529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天方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

  组织形式:特殊合伙企业

  营业场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经营范围:会计查账、审计、验证等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代理会计记账,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于1999年3月设立,2016年12月27日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6)39号”批准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年12月27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浙江天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天方。浙江天平是一家综合性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一支团结、求实、诚信、勤奋、高效的管理团队,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较高业务素质,优良职业道德的行业翘楚。现有包括注册会计师10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41人、注册税务师23人在内的各类高级、中级、助理专业人员239余人。

  3、业务规模

  浙江天平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9,127.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463.4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28.30万元。近年来,浙江天平承办了六家挂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的客户涉及制造、商品流通、邮电通信、金融、医药、房地产、电力等行业。浙江天平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浙江天平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5、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振碧,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2年7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8年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科迪乳业一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覃振碧先生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柱,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4月14日首次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拟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投资、管理等证券服务,一直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科迪乳业一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永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2004年9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金永玲女士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4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公司对容诚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感谢。容诚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容诚签字会计师调整、内部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对拟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浙江天平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过审查认为,浙江天平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日常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同时综合考虑浙江天平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浙江天平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9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芯”)、杭州吉利汽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数字”)、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集团”)、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控”)、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孚科技”)、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发展”)、浙江远程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4,169.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296,392.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740.00万元。

  ●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的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11月30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4,169.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296,392.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740.00万元。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端木晓露女士回避表决,主任委员汪家常先生、委员晏成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1、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2年1月—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2年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吉利控股集团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物友好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枫华文化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阳

  (3)成立日期:2003年4月2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3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鞋帽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卫生洁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灯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钟表销售;渔具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持有枫华文化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枫华文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枫华文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枫华文化具备相应的资本实力、销售渠道和服务团队,枫华文化生产经营正常,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4,140.0665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开发、设计、制造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山西吉利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吉利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专业从事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与销售企业,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生产能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铭岛实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4,997.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孟凡林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轮毂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铭岛实业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铭岛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铭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铭岛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铭岛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远程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2年1月1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1834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研发持有远程智芯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吉利数字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章正柱

  (3)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世华帝宝大厦2幢701-7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利一路世华帝宝大厦2幢1401-1402室)

  (6)股东情况: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数字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数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数字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数字是一家专业从事于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数字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吉利控股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东辉

  (3)成立日期:2003年3月24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动机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李书福持有吉利控股集团82.23%的股权,宁波翊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吉利控股集团9.71%的股权,李星星持有吉利控股集团8.06%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控股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控股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控股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于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新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控股集团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浙江联控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安聪慧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

  (5)经营范围:汽车技术研发、推广、转让、服务及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销售;企业管理;汽车及零部件的研究、开发、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控股集团持有浙江联控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联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浙江联控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浙江联控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浙江联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轩孚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余瑾

  (3)成立日期:2017年3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999号1幢8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公司持有轩孚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轩孚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轩孚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轩孚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轩孚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吉利商用车发展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新能源商用车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模具的生产、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吉利商用车发展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用车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商用车发展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商用车发展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用车发展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用车发展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商用车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吉利商用车发展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醇氢科技80%的股权,浙江远程醇氢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2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醇氢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新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44,169.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296,392.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74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万物友好、枫华文化、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吉利数字、吉利控股集团、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联控、轩孚科技、吉利商用车发展、醇氢科技的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9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曹永永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曹永永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总经理郑志强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李建,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资金部部长、投融资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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