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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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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8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

  至2022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十七及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的全文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全天。

  (四)登记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8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刘帮柱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帮柱先生因工作分管范围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任后,刘帮柱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帮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帮柱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监事会对刘帮柱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由于刘帮柱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帮柱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提名潘友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022年11月29日,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潘友根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潘友根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潘友根先生简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潘友根先生简历

  潘友根先生,男,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淮北煤矿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1993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机关财务科科长;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管理科科长;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9年4月任中煤第三建设公司财务处处长、结算中心主任;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中煤矿建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中煤矿建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22年9月任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9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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