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董事程亚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1%;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4%;副总经理杨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副总经理倪小山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3%;副总经理刘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2%;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减持主体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间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且根据其持有股份限售规定实施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减持主体计划减持总股数不超过20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80%。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董事王杰先生、程亚利先生,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副总经理杨铁军先生、倪小山先生、刘畅女士,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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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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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奖励基金实施计划规定,2011-2012年,董事王杰、副董事长胡坤裔及副总经理杨铁军、倪小山以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公司股票,在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