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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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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6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支持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金额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1.5%。金宝电子其他股东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及资金状况,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或担保(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林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6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1.5%。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议案为非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支持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发展,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宝鼎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向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1.5%。借款利息按年度支付,利息支付日为金宝电子收到该期借款日期的次年同一日期。到期偿还本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偿还借款本金。本次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金宝电子其他股东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因自身经营和资金情况,本次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或担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422054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7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63.87%、昌林实业持有36.13%。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

  备注: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3、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1月29日,金宝电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被资助对象的资信状况

  经核实,金宝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昌林实业

  名称: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577207545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5日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南首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李林昌持有其88%股权,李海昌持有其12%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

  (二)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鉴于昌林实业因自身经营和资金状况,本次财务资助昌林实业未能按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助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金宝电子签订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出借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方: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3、 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4、借款金额:2,000万元。

  5、资金用途:用于金宝电子日常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6、借款利率:年利率为1.5%,借款利息按年度支付,利息支付日为金宝电子收到该期借款日期的次年同一日期。

  7、借款期限:两年。到期偿还本金,经双方协商可提前偿还本金。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金宝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金宝电子的经营管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金宝电子日常资金周转,有助于公司加快电子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布局,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缺口,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推进公司产业发展。

  根据金宝电子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信用状况分析评估,认为接受财务资助方金宝电子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公司加快电子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布局,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财务资助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董事会审议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虽然金宝电子其他股东昌林实业根据自身经营及资金状况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或担保,但公司持有金宝电子 63.87%的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金宝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3月31日备考审阅)的比例为0.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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