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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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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7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实业”)的通知,获悉其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196,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基本情况

  ■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厚康实业与和汇实业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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