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动系公司董事姜有为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接到公司股东杭州九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九歌”)及相关人员的通知,杭州九歌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27,865股公司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转让给公司董事姜有为女士。姜有为女士为杭州九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杭州九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姜有为女士本次拟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股份来源为杭州九歌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变动系姜有为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
本次受让前,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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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受让后,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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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78,504,696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变动后,杭州九歌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姜有为女士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及目的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安恒信息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安恒信息股份。”
姜有为女士为杭州九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持有杭州九歌的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本次变动系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姜有为女士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目的
姜有为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和规则,因此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拟受让其通过杭州九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持股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
三、其他说明
姜有为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